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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

关于绵阳市林业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2015-10-30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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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含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绵府办法〔2011〕46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相关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易发棋牌游戏下载app工作。制订全市易发棋牌游戏下载app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易发棋牌游戏下载app、天然林保护后续建设、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承担市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3.承担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木材经营加工、运输。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订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和木材经营加工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和合理利用。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订全市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全市有关国际湿地公约的履约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其标准和规定。组织、指导建设项目对土地沙化影响的审核,组织、指导沙尘暴灾害预测预报和应急处置,组织、协调全市有关国际荒漠化公约的履约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市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7.负责全市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全市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

      8.承担推进全市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和政策,拟订全市重大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全市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依法负责退耕还林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9.监督检查全市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全市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市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1.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的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市财政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市级林业资金,管理市级林业国有资产。编制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12.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建设。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1.大力推进生态建设,实现生态经济双重受益

      积极争取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指标,有序推进退耕还林后续产业、中央财政造林补贴和森林抚育建设。全市依法对1838万亩森林资源实施有效管护,全面落实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通过了天保工程国家核查和省级复查。积极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工作。积极推进三江湿地公园、涪城区凤凰山省级森林公园、盐亭县嫘祖省级森林公园、平武县岷山省级森林公园申报工作。绵阳三江湖湿地公园获得省级授牌,正按程序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全国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全面完成了第四次大熊猫普查工作。

      2.扎实推进创森重点工作,创森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落实《绵阳市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对总规涉及的具体目标、任务和基础数据等方面共380余处进一步逐项核对落实。按照创森规划,大力推进创建森林城市重点工程,进一步完善城区公园绿地及休闲游园场所建设,提升城市绿化品位。小枧沟湿地公园已开工建设,继续对西山公园、富乐山公园、滨江水岸等进行升级改造,加快对仙海湖、燕儿河水库等水源涵养地的绿化美化,积极开展对芙蓉溪等小流域的环境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全市共义务植树1000余万株。

      3.加快建设易发游戏棋牌,推动民生林业发展。

      强力推进现代林业重点县建设,不断开发新型林产品,大力发展林业品牌经济,积极促进加工企业改造升级,大力引导和鼓励涉林企业按现代林业的标准建设原料林基地。着力发展生态旅游,提升森林景观效益,加大了对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等森林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4.保护与监管并重,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1).进一步强化林地管理“红线意识”,认真执行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依法依规保护利用林地。认真做好市级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权下放对接工作,加强县级林地审批监督指导。

      (2).严格执行凭证采伐、限额采伐制度和公益林、天然林商品性禁伐规定,落实采伐公示制度,加强对低产低效林改造、公益林灾害木清理、征占林用林地林木采伐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良好的采伐秩序。认真做好林木采伐权下放承接工作,进一步理顺林木采伐审批权限,规范林木采伐审批行为。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开展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加强了对木材加工企业和无证、超范围经营加工和收购无证木材的行为额清理整顿,并建立了木竹材加工企业登记台帐。基本实现了公路“无三乱”。

      (4).加快了森林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成了林木采伐许可证网上办证系统的调试工作。进一步完善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档案,并上报省厅备案;加强公益林管理和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组织开展了三台、游仙调整公益林的现场核查和盐亭、游仙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外业验收;编制完成《绵阳市木材检查全市木材检查站调整优化布局方案》,新布局1个木材检查站,全市木材检查站达14个。

      5.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不断增强林业发展活力。

      积极巩固集体林权制度主题改革成果,有序推进配套改革。进一步加强了林地流转的监督管理,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向生态建设聚集。全面落实金融保险支持政策,稳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有效增强林业企业融资能力和林权所有者抵御风险能力。调处了大量山林权属纠纷,妥善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促进了农村和谐稳定。

      6.紧抓队伍建设,增强现代林业服务能力

      全市林业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真抓实干,努力打造廉洁高效、为民务实的林业队伍。局党组成员带头学习理论知识,带头深入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全市林业系统职工积极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全市林业队伍素质得到显著提升,工作效率明显提高,为建设现代高效林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部门概况

      绵阳市林业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绵阳市森林公安局;其他事业单位2个,绵阳市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和绵阳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部门收入决算总额为2544.2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520.61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3.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79.2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决算1993.92万元,其中:公共安全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408.36万元,医疗卫生23.03万元,节能环保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43.32万元,农林水事务1338.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5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29.5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绵阳市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人口及计划生育事务。

      (二)公共安全支出,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局执勤执法设备采购及相关开支。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抚育金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五)节能环保支出,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专项支出。

      (六)农林水事务支出,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林业三大工程建设、创建森林城市、森林防火、森林资源管理、林业产业发展、森林公安执法、林业科技推广、湿地资源调查及湿地项目利用规划、牌坊沟绿化工程等项目。

      (七)交通运输支出,主要是石油价格补贴,用于补贴机关能耗。

      (八)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   1、《部门收支决算表》(单位:万元)

         2、《部门支出决算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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