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定义:对重点公益林管护者发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给予一定补助的专项资金。
补偿标准:国家级公益林14.75元/亩(2011-2012年为9.75元/亩),省级公益林9.75元/亩。
兑现方式:依据核定面积通过“一卡通”将补偿资金兑现给集体或个人。
落实管护责任:集体和个人所有公益林管护坚持谁受益、谁管护,谁管护、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权利和义务,落实管护责任。
对个人权属的公益林,与林权所有者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由林权所有者直接管护自己的林地。对集体权属的公益林,与村、社签订公益林管护合同,由村、社管护集体权属的公益林。
管护内容:林农对所属林地、林木进行管护,防止人畜破坏,森林防火,病虫鼠害防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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